为满足梅州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日益需求,进一步加强梅州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梅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组织开展2024年第1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2023年第5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补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性质
政府专职消防员由梅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管理,拟聘用人员经统一培训合格后,签定正式合同(一般为3年)。
二、招聘岗位
驾驶员13人,战斗员26人,共39人。
三、招聘条件
(一)战斗员岗位:男性,岗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有部队服役经历或者大专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0周岁);要求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性、传染性和慢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有服役和消防工作经历的,有计算机、通信技术、汽修等相应技术等级证书的,取得体育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或足球、篮球、羽毛球和乒乓球等球类体育特长优先考虑。
(二)驾驶员岗位:男性,岗位年龄为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有部队服役经历或者大专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8周岁);要求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身体、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性、传染性和慢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有服役和消防工作经历的、有计算机、通信技术、汽修等相应技术等等级证书的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③曾因违反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④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⑤其他不宜录用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一)工资待遇:工资收入随工作年限、岗位等级调整等逐年递增。试用期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为入职者办理养老、事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享受与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
(四)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五)战斗员、驾驶员岗位每月享受6-8天带薪假期,入职满一年后每年享受10天带薪假期。
(六)符合国家消防员招聘条件的,每年可参加国家消防员招聘考试,通过后成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并在考试中按有关规定享受优先政策。
应聘流程
(一)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月24日。应聘人员填写好《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1,标题请注明“XX岗位专职消防员报名”)后,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各个大队指定邮箱,文档名和邮件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名岗位”字样,应聘人员在填写报名表时需填写岗位。如需要咨询相关事宜,请拨打对应单位电话进行详情咨询。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人员将在报名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下一步资料复核、体能考核、公文写作、面试、体检等。
应聘人员在参加考核测试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符合对应岗位学历复印件一份;
3.提供符合相关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件复印件一份;
4.具有文艺、体育、通信等特长或工作经历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由用人单位留存。
(三)体能考核、面试
驾驶员、战斗员考核体能、面试项目;
1.体能考核(占60分):
驾驶员、战斗员体能考核项目:1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
考核实行量化评分,驾驶员、战斗员单项设最高分为20分,总成绩最高60分。任一单项得分为0的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体能考核所有项目均只测试一次。
2.面试(占40分):
驾驶员、战斗员体能考核合格的均可进入面试范围。
面试以提问交流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面试实行量化评分,驾驶员、战斗员满分40分,低于24分的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四)体检
体格检查由梅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依综合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复检人员。体检复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标准》(地勤人员)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治审核
体检合格的招录对象请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证明原件上交各单位。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成绩进行排名,对拟录用人员及成绩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组织拟录用人员签订入队承诺书,拒不承诺的取消录用资格。
岗前培训
用人单位制定集中培训方案,统一组织岗前集中培训工作,拟聘用人员按照用人单位的相关要求集中到指定地点参加岗前集中培训。培训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外出,如有下列情形的给予淘汰:
(一)个人申请退出的;
(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三)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
(四)存在身体不适应该岗位工作以及隐疾慢疾的;
(五)不服从管理、思想不端、打架斗殴等违反集训队管理规定的;
(六)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培训期间产生的人员空缺,结合考生报考岗位和意向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由梅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招聘,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
(二)应聘人员需确保报名表所留手机号畅通,注意接收电话及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签订《保密协议》、《无重大疾病承诺书》等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四)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和聘用后的全过程,发现考生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报名资料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招聘过程中如出现特殊情况,由梅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与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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