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面试前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要求
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2023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复审对象应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资格复审对象
(一)“笔试加面试”岗位资格复审对象
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时,视该岗位并列,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具体名单详见《2023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二)“免笔试”岗位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的所有考生(附件2)。
三、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6月13日-14日:上午8:30至11:30
下午2:30至5:30
四、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见附件3。
五、资格复审需提交如下材料(提交的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一)《2023年兴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在报名系统中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二)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一份。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审核阶段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
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五)报考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
(六)报考需要“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清单原件和复印件。
(七)报考设有 “兴宁籍”岗位的人员需提供高中毕业证,或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户口本(结婚证),或在兴宁市缴交社保的清单等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八)《2023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承诺书》一份(附件4)。
(九)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如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十)以相近专业报考的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十一)“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的人员需提供近期大一寸蓝底证件照片一张,用于制作准考证。
六、递补资格复审
(一)递补资格复审对象
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如需递补,用人单位会第一时间联系递补资格复审人员,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能及时联系,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6月18日前
七、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近期密切留意我局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
附件: 1、2023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 2023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免笔试岗位直接面试人员名单
3、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
4、 2023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承诺书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9日
附件:附件1-2023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26297]
附件:附件2-2023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人员名单.xlsx[10834]
附件:附件3-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xlsx[13041]
附件:附件4-2023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承诺书.docx[12506]
原文标题:2023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www.xingning.gov.cn/zfjg/xnsrlzyhshbzj/xwdt/tztg/content/post_2504185.html